您的位置:首页 > 热门资讯 > 香港银行账户_银行账户改革分哪三类账户 2016年如何开银行卡?

香港银行账户_银行账户改革分哪三类账户 2016年如何开银行卡?

时间:2019-01-13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吴雨、刘铮)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通知,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以往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三类银行账户。

  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评级,审慎确定银行账户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解读:

  一、个人账户划分为3种类型

  《通知》明确,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也就是说,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解读:

  Ⅰ类户:全功能银行结算账户

  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

  Ⅱ类户可电子划账、买理财产品通

  Ⅱ类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办理资金划转、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对Ⅱ类户还设置了单日支付限额10000元。

  Ⅲ类户专注小额快捷、免密支付

  Ⅲ类账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业务,Ⅲ类账户设有1000元的资金限额。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有业内人士形象表达: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自己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

  二、去银行怎么开户?

  《通知》还明确,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实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通过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银行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可采取多种方式对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通知》指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确有必要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可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人员代理办理。银行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系被代理人核实。

  那么我们在2016年如何开银行卡?

  (一)柜面开户

  通过柜面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Ⅰ类户、Ⅱ类户或Ⅲ类户。

  (二)自助机具开户

  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可为其开立Ⅰ类户;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可为其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三)电子渠道开户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1、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

  银行应通过绑定开户申请人的同名Ⅰ类户(以下简称绑定账户,信用卡除外),作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手段之一,确认绑定账户的所有人是开户申请人本人,绑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与开户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一致。Ⅱ类户与绑定账户的资金划转限额由银行与存款人协商确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存款人风险等级,与存款人约定办理消费和缴费支付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元。银行不得通过绑定Ⅱ类户、Ⅲ类户或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进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

  2、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Ⅲ类户的

  银行应通过开户申请人从同名Ⅰ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的方式激活账户,并确认开户申请人是同名Ⅰ类户的所有人。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账户剩余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申请在同一银行开立Ⅲ类户的,银行可在Ⅰ类户实体介质上加载Ⅲ类账户功能。

  对于Ⅱ类户,银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对于Ⅲ类户,银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或Ⅱ类户。

  《通知》还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直销银行账户功能,除存放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功能外,还支持存款人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及缴费支付。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从什么时间开始

  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各大银行正式实行的日期可能略有不同。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究竟带来了啥好处

  1、开户更方便了

  今后 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也能开户了,不用亲自跑银行遭受排队等待之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要开第二个户,还可以简化开户流程。

  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还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

  PS:目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Ⅱ类户、Ⅲ类户都是没有实体介质的。

  2、可以找他人代开户

  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开户,银行还可以上门办理业务。

  3、要求银行创新支付手段,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有两张卡,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己给自己转账时,银行不得设置转账限额。

  4、意外损失有保障

  如果你的账号被盗钱丢了,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你的责任造成的,就要先行向你赔偿损失。

  这些事情你也要知道

  1、个人银行账户为啥要分三类?

  个人银行账户看上去是件不起眼的日常小事,实际上是很重要很严肃的事情。它不仅是经济金融活动的基础,而且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保障。

  央行支付司司长谢众介绍,这次把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设为Ⅰ类账户,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账户。

  2、新划分三类后,原有的银行账户怎么办?

  对于之前的账户,银行根据开设时的材料进行分类,只要是当面开设的都会成为Ⅰ类账户。今后再开设账户,就会明确让客户选择是哪类账户。不过由于涉及到银行系统的升级,新的管理办法的完全落实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3、多了两类账户该怎么用?

  业内人士用这样的大白话翻译:

  “打个比方,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自己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

  也就是说,Ⅰ类账户是资金进出的“总源头”;Ⅱ类账户与Ⅰ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账户与Ⅱ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的意义

  此次账户管理新规也将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带来较大的影响。

  一是远程开户服务的放开将进一步加剧银行之间的竞争,产品和服务质量越来越成为决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根据《通知》精神,II类账户已经具备存款、理财和一定限额内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核心金融功能,能够满足客户日常的大部分账户服务需求。这就为银行摆脱物理网点的限制,更有效地拓展客户与市场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是账户管理新规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渠道管理策略的创新发展。一方面,账户分类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推动银行客户服务的电子化进程,更多的柜面服务将向电子渠道分流;另一方面,《通知》规定I类账户也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方式开立。与现行的开户流程相比,新的流程将大大降低银行在开户环节的人工操作需求。

  三是商业银行在账户安全性管理方面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新的账户分类管理办法下,II类和III类账户在客户的实名制审核标准上弱于I类账户。同时,由于I类账户的开立如果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方式完成,则信息审核流程也较目前的全流程现场开户有所放松。由此给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过程带来了新的风险,需要商业银行通过更加有效的制度和流程设计来防范化解。

  《通知》的一大意义在于推动直销银行的发展。现在,已经有20多家银行推出直销银行业务,但对于用户来说体验并不方便,仍然需要用户亲自去银行开设账户才能享受到相应服务。而《通知》执行后,尽管非线下亲见亲签开立的账户功能有限,但却比通过电子渠道开立的账户功能要更加完善。

  经过前一阶段的野蛮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逐渐出台,行业开始进入去伪存精的事情。我们更看好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蚂蚁金服、微众银行和市场化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如陆金所等。

  “现在的直销银行账户资金必须在绑定的同户名银行账户间封闭运行,并且不能进行汇兑业务,只能存和汇。功能局限在存款和购买特定的理财产品上,并没有发挥国外直销银行的‘威力’。”某银行直销银行人士说,“《通知》执行以后,相当于有条件地放开数字证书的发放渠道,直销银行账户的功能就可以更加完善了。”

  “《通知》的意义,绝不仅仅针对微众这种互联网银行,更多地其实落脚在现有商业银行开展的互联网银行业务,比如直销银行业务上。”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它的促进作用很大,意味着未来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直销银行领域的竞争会明显加剧,有可能成为现有网点渠道以外的新战场。”

  与《通知》前后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无疑是为本就红红火火的互联网竞争更添了一把柴。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创业项目
实用资料
创业故事
致富视频
如何创业
创业防骗
热门资讯

copyright 2016-2018 民众创业网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