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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粉组织是什么|组织“粉丝”也是一门好生意

时间:2018-03-14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护主”大打口水战、疯狂“盖楼”、危机公关,为了某种产品如痴如狂、非此无他,某个事件忽然红透网络,一群人或捧或骂、好不热闹……“粉丝团”正在成为当今最受关注的现象之一。而鲜为人知的是,有人还把组织“粉丝”做成一门生意——自称“粉丝大团主”的赵一(化名)就是其中做得比较成功的一位。

  引子:“团主”都是“职业粉丝”

    “粉丝”看着很狂热、很投入,但都是“业余”的,他们不会靠当“粉丝”赚钱吃饭;“粉丝团主”基本都是“职业”的,自己当“粉丝”、组织更多“粉丝”就是他的工作,也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收入水平跟三个因素有关:第一,“粉”(追星)的对象的名气,名气大的收入多;第二,“粉丝团”的数量,人多赚得就多;第三,“粉”的效果,轰动效应越强,越容易赚钱。另外,“团主”跟普通“粉丝”最大的区别是,后者“粉”的对象大多单一且固定,而前者则不但可以同时“粉”多个对象,还可以根据市场需要随时更换。典型的例子:“粉丝”若“变节”会被人所不齿,“团主”见面则会问,最近又“粉”谁了?

    “团主”有大小、高下之分。因为“粉”的对象多,还经常变,为顺利开展业务,“大团主”几乎都在幕后,那些表面上的“粉丝团主”只是其业务代表之一,是“小团主”,两者属于上下线关系。一个“大团主”下边至少有十来个“小团主”,业内我听说最多的“大团主”手下有超过50个“小团主”。“小团主”有业余的,也有专业的,还有半专业的。比较成功的“小团主”,也可以同时为多个“大团主”做事。熬到一定资历,还会变成“大团主”。当然,这些事不但外界不了解,连绝大多数普通“粉丝”也未必知道——说句题外话,有人说“粉丝团主”就是前两年被社会热议的“网络推手”的升级版。客观地说,两者之间在业务、经营模式、操作手法上也有交集,但根本的一点是,“推手”在推别人的时候也乐于“推”自己,靠名气承揽更多业务;而“团主”则甘居幕后,甚至隐身。其根本原因就是载体不同,“推手”靠的是社会眼球,而“团主”则只负责经营好“粉丝”群体。

    “粉”谁:不重明星重“眼球”

    “粉”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个人,不仅是文体影视明星,也包括草根明星,比如“网络红人”;二是产品,但不是每种产品都值得“粉”,必须得有看点,能吸引眼球。比如2011年某手机品牌因为创始人去世引起社会关注,其相关产品“粉丝”激增,背后就有“团主”推动。广义的产品还包括某些带有诱导性的消费行为,比如我们经常会听到周围的人说瑜伽、SPA、跆拳道、婴幼儿早教等特流行、特时尚,那多半是“团主”所为;三是事件,特别是“爆炸性新闻”,也大多都跟“团主”有关。不管哪一种,是不是吸引眼球都是“粉”的前提。

    也许有人会问了:“粉”原本是一种自发的行动,就算是“团主”介入,也不过是有组织、有目的的“粉”而已,收入从何而来呢?原因很简单:要么有人给钱,要么能够赚钱。

    从“粉”的对象来看,前两种都是给钱的。举个例子:前两年各种选秀活动火爆,给草根提供了一夜成名的机会。选秀一般都有网上拉票的环节,需要快速产生大批“粉丝”。但“粉丝”不是想要就能有的,对你没兴趣,他就不会“粉”你。而只要你肯出钱,“团主”就可以组织“粉丝”捧场。钱给的多少,直接决定了“粉丝”多寡、势力强弱、轰动效应大小。有个女士就曾找我说,我女儿要参加选秀,给你50万,帮她涨涨人气。一个月时间,我就给她组织了5万个“粉丝”,拉到20万票,使她顺利进入地区十强——这并非孤证,愿意花钱买人气、拉票的选秀者大有人在。与此同理,为了推产品,一些企业也会掏钱培养“粉丝”——也有人把这个叫做“粉丝营销”的。目的就是短期内快速组织“粉丝”、制造“新闻”,等到形成规模后,就会拉动市场需求和促成实际购买。

    前两种情况,一般的“团主”只要手里有人就可以操作。而“粉”事件就需要相当的经验、实力和技巧了。首先说经验,因为没人给钱,“团主”就需要判断该事件值不值得“粉”,需要多少资金来“粉”,“粉”了之后收入渠道有哪些,预计回报多少,有多大风险,等等;其次是实力,值得“粉”,不但要自掏腰包垫钱进去,还得有足够可供支配的人手,资金和团队都需要实力;三是技巧(具体内容后有详述),因为已经属于“投资”行为,怎么“粉”出效果,肯定不是在网上发几个帖子那么简单。一句话:无眼球,不“粉丝”。

   “粉”什么:能“粉”事件的全国不超过20人

    从“粉”的对象来区分,“粉”明星约占全部收入的50%—60%左右,“粉”产品则占全部收入的约30%或更多。少数“大团主”通过“粉”事件,还能获得类似投资回报的收入。

    从“粉”的内容来说也分为三类:一是常规,比如“粉”明星、“粉”产品,占总收入的大半;二是突发,比如公关危机,明星、产品出现负面消息,需要组织“粉丝”来为偶像开脱、说情、澄清事实或搅乱事实(真实存在),占总收入的少部分;三是投资。也即“粉”事件。但据我所知,国内目前真正有成功“粉”事件成功案例的“大团主”不过20人。

    从“粉”的途径来看,一是网络,占总收入的约70%,因为最普遍,下边细说;二是现实。现实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宣讲团”。相当于对象“拉人头”,吸引更多人关注或加入;第二,参与现场。比如选秀活动、通告会、发布会、见面会等现场,都要有“粉丝”现场助阵互动;第三,“钢丝团”。偶像到哪儿就跟到哪儿,长期造势。虽然现实部分收入不高,甚至还需要一些投入,但现场效果是网络无法比拟的。因此很多资深“团主”都很重视这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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