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门资讯 > 【p2p网贷监管细则全文】P2P网贷监管细则发布97%网贷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p2p网贷监管细则全文】P2P网贷监管细则发布97%网贷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时间:2019-01-15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图为某展会上金融服务馆。王旺旺 摄)

  日前,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这意味着,备受期待的P2P贷款行业监管细则正式落地,小额分散的发展路径已成定局。

  厦门多家网贷企业表示,网贷行业将迎来阵痛和洗牌,但总体来说,新政会淘汰一批不合规的平台,让良性平台得到更好发展。

  多数网贷平台不符借贷限额

  “OMG!我触碰了红线。”厦门人陈先生不久前一早醒来就看到微信朋友圈热传着关于《办法》发布的消息。此前,他曾向一家网贷平台借了30万元。

  按照新政要求,他已经触碰了红线。《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银监会表示,网贷平台有12个月的过渡整改期。也就是说,在12个月内,陈先生必须还上超过红线的10万元。

  “新政除了对网贷行业加强规范管理外,在业务经营上最大的信号便是:做小别做大,分散别集中。”厦门一位网贷行业人士说。

  “目前厦门多数网贷平台标的平均借款额度还是比较高的,可以说符合新政的可能只能两三家。”利好贷相关负责人陈杭说。厦门另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也表示,借款额度设置监管红线,许多平台势必要调整业务方向和结构,行业将进入更加精细化竞争的阶段。

  借款额度分散带来的改变

  借款额度被限,借款标的不得不面临分散,这种看似简单的借款路径转换,给行业带来的改变不可小觑。

  “在以前,只要能跟大象做生意,就不会选择蚂蚁,这样网贷平台运营成本更低。”厦门一位业内人士说,以前不少企业朋友前来借款,客户又介绍客户,网贷企业基本上不需要精细化地耕耘,如今借款额度被限,整个网贷行业业务经营格局将面临重新洗牌。

  陈杭认为,新政之下,此前不太被重视的消费金融业务将被各大网贷平台所看重。私房钱CEO许四孟也表示,网贷作为P2P贷款业务,新政将其定位为小额普惠,服务客群将进一步下沉,势必有更多的P2P经营策略从抵质押转向信用免担保。

  不过麻烦归麻烦,好处还是有的。比如,从利息来看,信用免担保小额贷款收益更高。厦门一位理财师就此算了一笔账:当前厦门各家银行消费信用贷款年利率一般在6%~7%,而通过网贷平台借款,虽然日息只有0.04%左右,但如果换算成一年的话,年利率超过14%,是普通银行贷款的两倍左右。“对于应急购物或短期周转者来说,这还是很方便的,但如果借款期限较长,成本并不小。”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网贷平台竞争加剧,相关利息也可能随之走低。

  从风险管理来看,借贷之家CEO杨献烽认为,由于小额借款的风险控制技术相对成熟,分散贷款则能够进一步降低行业风险。

  97%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相比业务上的调整,《办法》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要求,在短期内掀起不小的波澜可能更大。

  《办法》要求,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同时,银监会还透露,下一步将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网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看似简单的资金存管要求,不少网贷平台对此心存忧虑。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国内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不足3%,97%的平台面临调整或出局。

  陈杭则表示,在资金存管方面,企业还比较迷茫,预计未来会出台资金存款的专项细则,划清银行、网贷机构相应的责任范畴。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一是给网贷行业设立了门槛,二是对资金监管加强了力度,有利于降低整个网贷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总体来说,新政会淘汰一批不合规的平台,让良性平台得到更好的发展。”杨献烽说。

  部分解读:

  P2P平台一个都跑不了

  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做了几个关键性的调整。这些意料之外的限制和预期内的调整,是直接决定行业大面积退出和死亡的关键因素。

  第一,在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下,规定了借款余额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仅此一条,就能打击行业内90%以上的平台。

  以排名前十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陆金所抵押贷款项目中包括每套房最高可贷500万元,针对自然人而言,这已超过上限;专注车贷的微贷网官网显示最高借款额度达50万元;宜人贷普通借贷模式中凭借工资流水最高可借50万元,等等。

  这些基于房屋、汽车抵押形成的网络借贷很容易就超越额度上限,更何况一些基于产业链和大公司借贷的平台。红岭创投平台上动辄1000万元的借款规模,更是铁定无法符合监管要求。

  第二,在监管主体上实行“双负责”制,即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进行网贷行业监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双负责”制的言外之意是,P2P虽然按监管职责划分归属银监会管理,但是地方政府在机构备案、机构监管上也同样负有责任。这在无形之中增大了平台的运营成本,那些规模小、资质差的平台基本没有转型的必要,可以直接选择关停和出售了。

  只是在退出过程中,是否能保护好已有投资者的权利,实现平稳过渡?资金实力差的平台,或许会有心无力。

  第三,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禁止混业经营的思路。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关于这一条,主要看点是债权转让被限制,将多种债权混搭打包后出售的方式被明令禁止,以信托和基金份额打散等方式转让债权也被叫停。那些开始转型理财平台或智能投顾的P2P,似乎并没有抢到一个好的商机。

  除了以上几个关键的调整之外,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也将陆续发布。

  在一系列严律之下,当前市场上的P2P平台,几乎一个都跑不了,全部都是整改的命运。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创业项目
实用资料
创业故事
致富视频
如何创业
创业防骗
热门资讯

copyright 2016-2018 民众创业网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