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日报讯(记者 庄艳)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力度,我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332”工程实施办法》。
据介绍,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工程,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选拔30名左右,按1:1比例分为成长型、初创型两个层次进行培养;在同一个周期内,每位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扶持经费资助的待遇,成长型每名提供10万元,初创型每名提供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
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被社会公认有一技之长;已在农村创业发展,是农业产业化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创办人或合伙人;富有社会责任感,愿意用技术专长指导和帮助周边农民发展致富,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