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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租房注意事项要牢记租房退房注意细节避免“扯皮”

时间:2019-01-14   来源:创业案例   点击:

  近年来,房产交易市场出现不和谐的声音不少。越来越多的用户反映,在租房时,遇上“坑”。那么,租房要注意什么事项,才能够避免“掉坑”呢?创业网为你整理出租房时需要注意的小细节。让我们来看看是哪些租房注意事项,擦亮双眼。

  提醒 租房前算好交通和时间成本

  毕业生第一次出来租房,可能会遇到很多防不胜防的细节问题,租房时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租房注意事项:

  1.实地看房:注意房子的户型、采光、交通、周边配套设施等,同时检查日常设施是否完好。

  2.核对资质: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愿意付中介费,要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未成交不交费。

  3.计算交通和时间成本:租的房子最好靠近公交车站或者地铁站,距离工作地点有直达车且有多条线路。

  4.注意合同细节: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和房东协商好一切可能出现的后果。

  5.交接手续:入住之前一定要与房东办清交接手续,要求房东当面清点家居用品,写明并让房东签字。要查看以前的水、电费等是否交清。

  我们现在来看看有哪些租房注意事项,小心:

  一、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应注意

  1、 明确自我需求

  北京租房的租期一般都是一年。先要确定自己是否能在此地住满一年,避免租住后产生损失。

  2、 定房因素

  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

  结合为何要在此地找房为中心来核对以下三大基本点:

  交通是否便利、

  生活购物是否便利、

  周围环境是否会影响到休息。

  3、 验明正身找安全可靠的公司

  租个人的房子:

  签约一定看产权证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保留复印件,最好去物业核对业主姓名。

  租公司的房子:

  签约一定去公司营业场所查看公司实力后签约,查看营业执照、行业备案证明、经纪人证、业主委托合同、业主证件的复印件、签订的合同带有公司的公章。收款票据带有公司公章。

  二、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一般都比较复杂,交你抓住七大重点问题,可保租住无忧。

  1、明确合同期限及每次付款日期。

  2、明确违约责任。

  3、明确维修责任。

  4、明确费用承担责任。

  5、明确可否转租及收费。

  6、是否有总公司投诉电话。

  7、明确退押金时间

  三、租赁用房居住注意事项

  1、勿扰民、勿影响到周围邻居的休息。

  2、留票据、合同,押金条,租金条,水电燃气等历史缴费单据保留。

  3、爱护公用物品,保持房间及公共区域卫生。

  4、互留联系方式,方便联系。

  5、避免使用大功率超负荷的电器及危险设备设施。

  6、准时缴纳房租,避免因晚交房租产生费用或造成违约。留好缴费带章有效凭据。

  7、租赁期内产生的各种费用缴纳要及时,可轮流负责。

  8、禁止养宠物。

  9、更换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10、遇节假日需外出请关好门窗及水、电、气总阀门。

  11、尽量不要再房间内留有现金、金、银等贵重物品。

  12、邻里之间和睦相处,遇事多承担,不让陌生人留宿。

  13、不允许私自转租。

  四、退房注意事项

  1、提前一个月续租,不续租提前通知业务员。

  2、物品无丢失损坏,结清费用将卫生打扫一下善始善终。

  3、物品搬离房屋后,先约业务员上门查房,后到公司办理退房。

  4、到公司办理手续时,携带合同、租金条、押金条、历史缴费单据及身份证原件。

  5、有问题找店面负责领导,或拨打总公司投诉电话。

  租房子到期交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很多朋友租房子的时候不注意,没有收好应该保存的票据。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房子到期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把房间打扫干净

  想必收房的时候房东手上还有你的一部分押金,要想顺利完成交房,在自己搬家后最好将房间里好好打扫一番,让房东看起来也舒服一些。

  房间里有损坏要及时与房东沟通

  租房子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一定要及时向房东通知,以免后期交房的时候把这些损坏算在你的头上。

  交房时的态度不可傲慢

  既然有押金在房东那里放着,那就要注意自己的说话语气了。因为房东一个不高兴可能就把一些可以忽视的问题放大,扣除你的押金。

  缴纳物业税的票据要留下

  在租房过程中,一定产生了很多票据,比如水电费、物业费、电梯运行费等等,大家最好把这些票据都收好,在交房的时候一并给房东看看,让他心里有底。

  钥匙门禁缺一不可

  交房的时候钥匙和门禁是缺一不可的,毕竟这是房屋的通行证!

  租房时抵押的个人物品要拿回

  在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一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交给了房东,那么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些信息收回,以免造成日后的麻烦。

  租房子,交房子是很繁琐的,大家一定要上心,不可掉以轻心

  链接:租房注意细节避免“扯皮”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武运波 杨东华

  又到毕业季,大批高校毕业生或工作或备考或找工作,走出宿舍何处栖身?租房成了多数人的选择,因法律意识不强,常有房东与房客产生纠纷闹上法庭。

  记者结合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案例,从法律角度提醒房客注意细节,避免与房东“扯皮”。

  确认房屋能出租

  不是所有房屋都可以出租,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谷丽娜审理过一起案件,张某私自把自己的违章建筑物出租了。有关部门强拆房屋时,房客拿出租房合同,被执法人员告知“合同无效”。房客找张某退租金,张某称房子不能住是执法人员的事,跟自己无关。

  谷丽娜提醒读者:“租房前,首先要确认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房屋有很多类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自建房等。应当注意,有些自建房是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违章建筑,出租人无法取得产权手续,即使签了租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公租房是不允许转租的,对外出租公租房属于处分他人财产,租赁公租房的合同无效,也不受法律保护。寻找房源时,应要求出租人提供产权证,违法建筑无法办理产权证,公租房只有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合同中也会明确约定房屋不允许转租,租房时应当注意。

  核实“房东”出租权

  2015年12月,做药材生意的刘某在乌市西山路盛世嘉园小区租了一套房屋,与出租人黄某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

  今年元旦刚过,一个自称是房东的人说房子是他的,黄某只是房客,无权出租。

  刘某这才如梦初醒,他拨打黄某的电话,已停机,“当时没有留黄某的任何身份信息”。

  “如果出租人也是承租人,就是常说的‘二房东’,这种情况应当小心。”谷丽娜说,“二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受其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效力制约,合同可能因“二房东”没有转租权而无效。

  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国彩说,商谈租房事宜时,要确认出租人与房屋的关系。如果是房屋产权人直接出租,签合同之前应查看房屋产权证和业主的身份证件,看看房产证上产权人和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和签合同者是同一个人,以免被骗。

  合同约定要详细

  如果发生租赁纠纷,租房合同是审理案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希望长期稳定居住,订立书面合同才妥当。

  “签订租房合同时,要详细查看每个条款。”谷丽娜说,从日常办理的案件看,产生争议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时,房屋及其设施需支付维修费时,物品损坏赔偿和押金退还时。

  蒋国彩补充说,在签订合同时,除房屋的坐落位置、租赁期限、租金等需要明确外,对于交纳租金的时间、方式,退还押金的条件和时间,入住时水、电、有线电视费以及宽带费、燃气费的承担也要约定清楚,另外,房内的家具家电等情况也要写清楚,入住时做好清点,双方签字确认,避免产生纠纷。

  保存证据很关键

  2015年,钱某租赁牛某的房屋到期后,牛某让钱某补交4个月房租,而钱某称,自己半年前已经交过,“当时我在外出差,委托朋友陈某向你卡上汇款。”

  牛某却说,陈某的打款是生意上的往来款,不是替钱某支付的房租。

  “承租人交纳租金等费用,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蒋国彩说,如果承租人用现金交纳租金不方便,可在合同中约定向出租人账号转账,因为银行转账都有记录,可避免丢失票据产生纠纷。向房东直接交租金、押金,应要求其出具收据,收据上要写清楚押金和租金的数额、起止日期,并保存好这些收据。

  合同期满退租时,有些房东经常会以东西损坏等借口,扣除押金。蒋国彩提醒,要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及家具(www.cyonE.com.cn/)、设施正常使用中的磨损、老化,不能扣押金。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入住和退房时,尽量通过拍照、录像等留存一些证据;交还房屋时,也要办理交接手续,注明房屋收回时的情况,让出租人签字。

  新闻:一个毕业生的租房记

  6月21日下午3点,在外奔波了一上午,冒着高温回到宿舍的海燕,耷拉着脑袋,一脸沮丧。

  “今天是着手看房的第四天,离被‘轰’出学校的倒计时还有13天,看来明天还得再请一天假……”海燕在心里默默盘算着。

  海燕是湖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作为求职大军中的一员,她于今年五月定下了一份工作,准备在单位附近找房子,筹备新生活。6月中下旬正是求租高峰期,一场“租房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见习记者 和婷婷 

  【初出茅庐】 加租房微信落入“陷阱”

  起初,海燕对租房生活还是满怀期待的。

  她在58同城、赶集网、安居客等租房APP上看到,在单位附近还是有挺多房屋在出租,单身公寓、合租房都有,不仅装修精美,价格还便宜。

  大学一直住集体宿舍,终于毕业了,她想着先租一个千元以内的单身公寓,好好感受一下“占山为王”的霸主feel。精挑细选了几家照片相对满意的房子后,海燕开始着手与房东联系,添加房屋介绍里留的微信号。

  对于房东留微信号码,她开始时有点怀疑,但考虑到中介这么猖狂,房东留微信号可能是为了防止骚扰,也就不再多想。

  那段时间,海燕总是不停地看微信,等待房东的验证通过。为此还特意编写了一条求租房的长信息,大致是简单介绍自己的情况,表达会爱惜房屋希望租房的意愿。一收到验证通过的消息,就立刻发给房东。

  大概一个星期后,海燕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她发现,基本上收到的第一条回复都是网上的房屋介绍,并且都不约而同地表示自己在出差、在工作或者租客暂时没搬走,看房需要到月底。问具体日期就含糊其辞或者不回复,再后来就说房子没有了。

  她百度了一下相关情况和租房注意事项,有报道显示,那是吸粉的手段。商家借租房来骗取租房人关注,从而达到自己的营销目的。

  海燕粗略统计了一下,先后添加的微信号不下30个。

  【屡次碰壁】 逃不开中介布下的罗网

  毕业容易,租房不易。

  折腾一段时间后,海燕发现租到一个心仪的“窝”的难度,竟与找到一份理想工作的难度不相上下。

  虽然及时从吸粉陷阱中爬了出来,但还是耽误一个礼拜的时间,眨眼就到了六月中旬,面对毕业季的租房需求井喷,海燕不由得开始紧张起来了。

  为节省中介费,海燕开始在单位周边的小区找墙体上粘贴的租房广告,希望与房东直接联系。可打电话过去一问,竟然还是中介。

  原来,中介为扩大房源,天天没事就在小区转悠。房东前脚刚贴出招租广告,中介后脚就把它撕掉,内容不变,只是把房东电话改成自己的电话,然后重新张贴。

  中介告诉她,雨花亭周边有砂子塘小学、市二十一中等学校,还有沃尔玛等商超,配套齐全,属于黄金地段,不仅房价贵,房源还奇缺。电梯房基本都上两三千,只有楼梯房价格才会便宜一些,一两千的较为常见。

  想想以后将要支付的中介费,海燕就感觉到肉疼。可无奈目前求助无门,也只能向中介“投诚”。为此,还特意向单位请假,跟中介看房。

  【捉襟见肘】 工资两三千,房租七八百

  “就算涨价,也是不愁租”,一房产中介告诉海燕。

  中介表示,从5月开始,长沙的房屋租赁市场逐渐走热,进入6月,大学毕业生成为租房主力军,7月份将达到需求最高峰。

  面对“僧多肉少”的租房市场,现在房东提价强势。“按地段,一套4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涨幅约100-200元/月”。

  电话约看房时,也有“名义房东”向海燕表示,“周边行情都在涨价,房子又不愁租,我肯定也要提高租金。”

  中国房价平台数据显示,最近1个月来,长沙全市住宅的平均房租为23.62元/月/平方米,环比上涨3.84%。该平台预测,未来1个月长沙住宅租金将上涨至24元/月/平方米。

  这意味着,在长沙如果租住一间面积为3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大约为708元。

  调查显示,长沙普通大学生毕业后首年月薪工资基本在2200~2500元之间。水电燃气物业费用合计约200元,按此计算,海燕每月的住房支出将超出月薪的1/3。

  再想想还有“押一付三”租赁方式,海燕顿感“累觉不爱”。

  【折衷处理】 从单身公寓到合租省钱

  按照单位规定,试用期无底薪,面对量少价高的租房市场,残酷现实让她颇受打击,但也不得不放弃近距离、低价位的心理预期。

  考虑合租可以分摊房租、水电,减轻租房带来的压力,海燕决定和同单位上班的大学同学一块合租。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第一天,中介带她去了一个1200元的两居室,一进门她就惊呆了。“空荡荡的房间里面,电线是裸露在外的,灯泡还是拉绳的白炽灯。”回想起看房的画面,海燕还是一脸惊吓。

  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请假在外“征战”三天后,海燕终于和同学一起在雨花亭附近找到一套还算可以的房子。两室一厅的楼梯房,房租加水电费每人每月900元,相比起一个人整租,划算多了。

  租房的事定下来以后,原以为就可以“安居乐业”了,也没管什么租房注意事项,没想到当晚大门和一间卧室的钥匙就打不开锁了,而中介也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鼓捣一个多小时无果后,海燕还是忍痛花了80大洋,请了一个开锁师傅将大门撬开换了新锁。为了省钱,另外一间反锁上的房间,海燕选择从窗户爬进去打开房门。此后,那间房门就再没锁上了……

  虽然解决了住的大问题,但离校后还有衣、食、行等问题需要解决。

  海燕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果能够转正,底薪1500元,加上绩效,一个月估计也就3000元左右的收入。其中,房租支出也要占到工资的30%,加上吃饭、坐车、购物等日常消费,工资都不一定够用,很可能“入不敷出”。

  政策连线

  多项措施保护租房人合法权益

  海燕的遭遇,仅仅是长沙17万名高校毕业生中“租房族”的一个缩影。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对于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出了多项措施。

  “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收入不高,购房支付能力不足,主要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如果他们的住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无疑会影响城镇化发展质量。”湖南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副教授、博士尹元元说。

  他分析,《意见》的出台,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支持,有助于降低住房租赁市场的交易成本,并且还有助于减少租赁市场的猫腻,帮助这个市场有序发展。

  同时,他也指出,要想从根本上维护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承租人的后顾之忧,仅靠《意见》还不够。

  “在上层建筑上,要推动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在落地措施上,还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尹元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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