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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什么和企业内部改革】企业内部的改革不如企业外部的竞争有效

时间:2018-04-17   来源:创业案例   点击:

中国经济改革一直都不乏争议和讨论,但很少有话题像国企改革这样三十年来争论不断。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一提法与之前的“做强做硬”以及更早的“做大做强”,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强调国企应当继续发展壮大,从国有企业管理层出发考虑问题,而非从全体人民的角度,这个定位是不对的,但是相比以前的提法,十八大没有再强调扩大国企的规模,要求也弱一点:这已经是一种改进,值得肯定,但这点改进并不够,离改革的要求还很远。

  有人提出,不妨借鉴三十年前“放开增量、逼改存量”的思路,在所有盈利性领域(包括资源性行业)引入更多国企和民企,以竞争倒逼垄断性国企改革。问题是,如果垄断性国企在资源获得、执照审批等领域的特权不废除,有多少民企能够真的进入,又怎能与之争锋?

  从改革之初的“放权让利”到近年来的“做大做强”,再到十八大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企数量在减少、体量在增大、实力在上升,但非议却并没有随之减少其中最典型的例证便是,“国进”时必定伴随着“民退”,而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私营经济本该占据支配地位。

  这或许意味着,国企改革当有新的方向。

  于是,我提出“改革国企”,而不是“国企改革”

  因为这场改革更多要靠外部力量,而不是内部力量外部的动力应当来自全社会。当然,“全社会”这个词太抽象,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外在动力。

  最大的动力应该来源于中央政府。现在有一种说法是,中央政府不愿意改革国企,因为国企缴了很多税,但是事实上,如果政府把石油开采权交给民营企业,它们也会照样缴税毕竟国企不会超越税法去缴税。

  除了中央政府,另外的动力则来自于民企,它们一直就受到国企挤压,在市场上面对看来自国企的不公平竞争。

  国企第一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放权让利”。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次改革是失败的所以我提出了第二次国企改革。

  首先通过废除国企享有的特权,将它们变成平等的市场主体,比如,要求国企按照市场价格缴纳地租和资源税、取消国企优先和优惠地获得贷款的特权、停止政府补贴、百分之百缴纳利润、废除垄断权等。

  其次,要求国企逐渐从所有盈利性领域,而不仅仅是竞争性领域,完全退出,比如说房地产行业,国企就不应该进入这就要利用来自别的利益集团的压力:让更多的企业(包括民企和国企)进入国企垄断的领域企业越多,垄断越小,利益集团就越分散,取消垄断权就会慢慢顺理成章,问题是,现在很多领域,比如说石油和电信都是不允许别的竞争者进入。

  此外,政治上的压力也很重要,消费者和民营企业的压力可以成为破除现有利益集团的力量;人大对垄断企业施压也显然比行政部门出面去谈的效果好。

  除了引入竞争,还有一种改革的思路是私有化。我并不反对私有化,国有股份的退出也并不是企业就没有了,但问题是,如果只是谈私有化和股权改革,而不首先消除垄断,私人垄断恐怕会比国企垄断更可怕。

  我认为,企业内部的改革不如企业外部的竞争有效。中国改革的经验就是从增量改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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