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种特征
(一)企业章程的概念
企业章程是指对企业(公司)的性质、宗旨、任务、结构、成员以及活动要求做出基本性规定的纲领性企业规章。
()企业章程的特征
1.纲领性
企业章程是企业(公司)行为的准则,是处理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的依据,是企业内部的“母法”。企业内的各项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都是企业章程的延伸和补充。一个企业的建立,需先有企业章程而后有公司,企业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也需先有企业章程,后有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子系统”。
2.纲要性
企业章程的内容条款均为纲要性的,是对企业根本性问题做原则性的、基本性的规定,并非面面俱到、细致展开,有着高度的概括性和广泛的适应性。
二、结构与写法
(一)企业章程的要素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类型。其企业章程的内容要素各有明确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企业章程的条款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股份有限公司
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企业章程的条款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和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