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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买卖判刑多少年]银行卡买卖竟成“生意”成灰色产业链,宅男半年赚50万被捕

时间:2019-01-13   来源:农村项目   点击:

  近年来,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产业链涉及四个重要环节:收购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卡,网上买卖银行卡,进行电信诈骗、毒品交易、赌博、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

  买卖银行卡竟成“生意”

  在山东济南,几个渴望轻松挣钱的年轻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他人身份证,招募多名办卡人员,先后在北京、天津、济南等地的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功能后打包销售,非法获利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2016年1月12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犯罪嫌疑人彭军、王树、王有林提起公诉。

  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户

  2015年3月31日,济南某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一男子来到柜台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要开通网银功能,于是报警将其抓获。

  该男子本名田小凯,23岁,湖北鹤峰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听说帮别人办理银行卡能挣钱,四五个月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做银行卡生意的“老王”和“小黑”,开始跟随他们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办理银行卡。

  每办出一张银行卡并开通网银等功能,田小凯会获得一两百元的报酬。在四五个月的时间里,他办理了大约二三十张卡,收入5000多元。

  就在被抓的前一天,田小凯和16岁的女友跟随“老王”和“小黑”,及另外6名办卡人员来到济南办理银行卡。

  警方根据田小凯的供述,在其租住的宾馆将“老王”“小黑”及另外6名办卡人员抓获,并当场搜出大量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卡。

  招募办卡业务员

  经审讯,田小凯口中的老板“小黑”和“老王”,原名王树、王有林,二人是亲兄弟,哥哥王树26岁,弟弟王有林23岁,二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2013年10月,在北京打工的王氏兄弟,发现身边一些人正在做银行卡生意,干这行来钱快,还不费劲。在摸清其中门道后,兄弟二人也学着做起了这门生意。他们主要在找工作的网站或办卡的QQ群里广泛发布信息,招聘下线办卡业务员。办卡人员中也有一些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想挣钱的人。

  对于有应聘意向的人员,王氏兄弟通过电话与其详谈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情况,工资按件支付,每张卡给办卡人一二百元,达成协议后再与应聘者接头,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培训。

  培训内容通常是,如何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怎么开通网银,并告诫办卡人在办卡过程中如果引起银行工作人员的怀疑,就要赶紧离开,别让人家报了警,然后再换家银行试试,还不行的话,这张身份证就不能再用了。

  他们招募的办卡人员,多是85后、90后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一般男女各半。这些年轻人大多学历不高,又急需工作挣钱,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很容易受到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王氏兄弟将办卡人员组织起来,带领他们流动于北京、济南多地办卡,并负责统一安排住宿、购买发放身份证,收取邮寄银行卡、结算业务员办卡费。

  二人将网上购买或上线提供的大量身份证,交给办卡员,让他们从中挑选与自己长得相像的,到银行办卡并开通网银,基本每天能办成3到4张卡。然后通过网络,以每张700到850元不等的价格将办好的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手机卡和开卡资料打包销售给上线。

  上线给钱后,他们再给办卡员结算。中间的差价则被王氏兄弟赚取,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销售银行卡非法获利数万元。

  “宅男” 非法买卖银行卡半年赚50万

  在侦查中了解到,被抓前王氏兄弟曾用快递将办好的6张银行卡发给北京的上线小彭,收件地址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案发时,该快递尚未被收件人收取。

  以前每次快递都是快递员联系小彭送到他指定的地方,而这次是快递公司让他自己去取,且小彭发现与王氏兄弟失联后,意识到出事了,马上中断了所有联系。

  在侦查技术部门和北京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济南警方通过快递上的收件电话,最终将这起银行卡网售案的上线小彭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缴获赃款32万元,电话卡、身份证、银行卡若干。

  据了解,小彭真名彭军,21岁,高中辍学后一直无业在家,是个“宅男”。大约在2013年10月份,他在QQ上看到有招聘办卡人员的广告,就替他们办卡挣钱。后来他从网上看到有人收卡,就开始自己干了。他先在网上买来一些身份证,交给下线办卡后,再把下线办的银行卡通过快递收回并倒卖掉。

  2014年10月,彭军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买银行卡”的菲律宾买卡人,那人对卡的需求量大,价格给的也比国内的高,每张卡1700元。彭军自己办的卡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于是他在网上联系了王氏兄弟,以每张800元左右的价格收他们的卡,再以每张1700元的价格卖给菲律宾的上线。不到半年,他靠买卖银行卡非法牟利50多万元。而他的人生目标是“27岁前身家过亿”。

  网上银行卡非法买卖已成“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产业链涉及四个重要环节:收购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卡,网上买卖银行卡,进行电信诈骗、毒品交易、赌博、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

  收购身份证是这一产业链的第一环,数据显示,全国换发的二代身份证已逾12亿张,每年丢失、被盗的身份证可达百万张。由于遗失身份证“无法注销”的技术隐患,使得冒用他人身份证牟利或掩护犯罪的行为大行其道。

  不少丢失、被盗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收集起来,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几经倒手后,这些身份证多被用于冒名开通银行卡,然后再进行银行卡的买卖。

  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只允许本人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办、买卖银行卡显然是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实施买卖银行卡犯罪的多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在购买身份证时更青睐同龄人的身份证,然后通过网络招募下线办卡人员,大量银行卡被开出后,卡头就会在网上发布信息卖卡。

  办案检察官介绍,银行卡被不法分子销售出去后,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被冒名开卡的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而司法办案的视线也被严重扰乱。非法买卖银行卡,已成为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

  售卖银行卡信息涉嫌犯罪

  猖獗的银行卡买卖,为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且近年来在电信诈骗中成为重要的“作案工具”,一方面电信诈骗成为银行卡买卖的“大客户”,另外一方面,诈骗团伙得手后立即将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转移到买来的多个银行卡中,加大了警方侦破、追赃的难度。

  警方提醒,切忌将个人身份证出售给他人,因贪小便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证件丢失,应第一时间办理挂失,防止被冒用。

  警方同时建议“一人多卡”的持卡者要及时对手中的银行卡进行清理整合,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要及时予以注销,以免不慎丢失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被用以犯罪。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经济损失或被他人利用并从事非法活动,如身份证丢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登报声明。

  此外,切勿贪图小便宜盲目出售个人银行卡,以免因小失大。警方强调,出售个人银行卡被用以犯罪的,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开户人会被纳入个人诚信监管体系,售卡人将被限制在所有银行网点的开户权限,名下的所有银行卡也会因此而被限制交易功能。

  换句话说,一旦有市民出售个人银行卡后被纳入监管,将不能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申请开卡,而手上的银行卡也将无法正常使用。

  新闻:

  银行卡买卖“为谁而生”

  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可如今,银行卡怎么竟成了可随意买卖的商品?

  为了探明真相,记者拨通了一位银行卡网上售卖者的电话,佯称自己想买一张银行卡。对方告诉记者,一般四大银行的借记卡价格在200元-300元不等,网银卡则在400元-600元,并提供全套资料,即网银U盾、身份证明、手机卡、开户协议等。

  当记者提出对卡的安全性表示怀疑后,他声称,所有的卡均为新开的储蓄卡,卡内保证只有10元工本费,无任何交易记录,可通过淘宝网支付或货到付款。当记者问他如此多的卡从何而来时,他坦言是以每个150元的价格买来身份证,再花钱找与身份证容貌相似的人去办卡得来。一般来说,每个身份证可分别办理三四个普通借记卡和网银。

  他同时向记者表示可以收购空白卡和闲置卡,价格在100元-200元左右,如果是包括各大银行借记卡和网银在内的全套卡收购价格则在900元以上。

  居民手里“沉睡”多年看似一文不值的闲置卡为何有人愿意高价收购?而许多人愿意购买来历不明的银行卡又意欲何为?

  据“卡贩子”向记者透露,网店店主是购买银行卡的一大主力。由于开一家新网店往往需要开多个账户来炒作信用,因此很多店主在开店初期会购买大量银行卡来刷“信誉度”。而更多银行卡则是卖给了那些“想送礼,但又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身份的人”。有的售卖银行卡网帖甚至做出这样的广告:“您是否还在为收账、转账、送礼、接受汇款的同时,不想让对方知道你的身份信息而苦恼呢?现在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至诚至上的服务,满足您的需求。”

  “卡贩子”还告诉记者,每个月都有很多中小企业主购买银行卡,主要想通过多开账户的方式,将原本一个账户的钱分到几个账户,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购买银行卡还给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买来银行卡进行洗钱,或者假装是卡主本人诈骗其亲人钱财等。

  银行卡非法买卖不但会滋长灰色暴利,也为一些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郭田勇认为,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环节,需要公安机关、银行、用户形成合力,剪断银行卡非法买卖利益链。他建议,公安机关可根据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顺藤摸瓜来打击银行卡销售方;也可要求相关网站予以配合,对买卖银行卡的相关信息进行屏蔽,切断不法分子的销售渠道。

  “商业银行要对办卡人的真实身份进行严格审核,不要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郭田勇说。据了解,由于一些银行暗地里都把开卡量作为考核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造成银行在办理开卡业务时审核流于形式,不够严密。

  银行卡磁条内含有个人信息,对于收卡人来说无所谓,但是对于银行卡开户人,将自己不用的银行卡卖给他人无疑相当于卖掉自己的信息和信用。一旦他人利用该卡从事非法交易,银行卡业主需要负相关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海虹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银行法》和《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大批量地出售银行卡,将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收卡人用这些购买来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持卡人很可能会因为贪小便宜而触犯法律。”邓海虹说。

  相关银行人士提醒,由于银行卡储存了许多个人信息,出售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破解并盗取个人信息用以复制卡片等犯罪,卡主可能因此而招致损失,因此废弃银行卡千万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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