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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计划书_福建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符合3个条件最高可获10万创业资金

时间:2019-01-08   来源:创业案例   点击:

  准备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注意了,福建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凡符合3个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福建省最终将遴选出60个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哪些人可申报?

  凡符合3个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启动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5月30日前,凡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这些条件包括,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0~2015届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

  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如何进行申报?

  已毕业离校可向创业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

  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成员简历,附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各一份。

  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以上材料各一份。

  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审核后报送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由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汇总统一推荐报送;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创业的,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申报方式,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报。

  可获多少扶持金?

  最高可获10万创业扶持资金

  据了解,省人社厅将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创业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3个环节的评审,遴选出60个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5万、8万、1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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